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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难路”第52讲 沈建峰教授讲授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体系

    发布时间:2018/11/30

    2018年11月28日中午,“学院难路”论坛第52讲“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体系”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808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由我院沈建峰教授主讲,院长尹飞教授、党委书记吴韬教授、副院长李伟副教授、曾筱清教授、杜颖教授、黄震教授、曹晓燕副教授、许冰梅副教授、陈飞副教授、朱晓峰副教授、刘君博副教授、郭维真副教授、刘权副教授、赵真副教授、武腾副教授、张晓冰博士、马静远博士、周游博士、殷秋实博士、简爱博士、潘佳博士、张金平博士、时业伟博士、白冰博士、徐建刚博士、王道发博士,以及我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出席并参加与谈。我院李海明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讲座开始前,院长尹飞教授代表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和全体师生就沈建峰教授加盟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表示热烈欢迎,高度肯定沈建峰教授的研究能力与研究范式,并对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劳动法学科发展寄予期望,强调在当前背景下把劳动法、人工智能等领域做大做强。

    讲座开始后,沈建峰教授围绕“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体系”主题先从一般性问题引入,针对劳动法领域中存在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劳动法是什么,进行了细致地剖析与论述。其次,沈建峰教授从多元机制的生成、多元机制及其定位、不同机制间的关系三个角度展开对法律机制体系主体内容的介绍与分析。第一,对于多元机制的形成问题,沈建峰教授认为,市场存在的不足催生了劳工权益等社会问题,产生了不同的解决路径,劳动保护法由此在公法中产生。在此基础上,沈建峰教授深入分析并提出理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二,关于多元机制及其定位,沈建峰教授首先论述了劳动合同法与一般合同法的关系,然后从当前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进行分析与说明,并立足民法与劳动法的内容体系分析从民法到劳动法的技术路径。接着,沈建峰教授从劳动保护法中最低工资考虑因素、集体合同中的效力约束问题以及用人单位规章中的民主管理问题等多个角度展开论述存在的争议。第三,针对不同机制间的关系,沈建峰教授从劳动合同与立法、集体合同、用人单位规章以及保护性法律的关系等多个方面深入挖掘不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之间的关系。最后,沈建峰教授列举相关的文献并鼓励与会师生密切关注并积极探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问题。

     

     

    与谈环节,尹飞教授、吴韬教授、朱晓峰副教授、武腾副教授、刘权副教授、赵真副教授分别从各自主要研究领域涉及“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体系”的相关问题与沈建峰教授进行了交流。尹飞教授从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联以及民法典的编纂等角度谈论了现实中存在的相关困难与挑战,并就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劳动法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出鼓励与建议。吴韬教授立足国内外工会的差异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探讨了沈建峰教授提出的涉及劳动法领域的垄断问题。朱晓峰副教授、刘权副教授、赵真副教授、武腾副教授分别从讲座感悟、民法典编纂、用人单位民主管理以及宪法中的民主等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

    讲座在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文/潘昭宇 图/韩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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