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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友根教授做客财经法前沿论坛 讲授“案例研究的方法与运用”

    发布时间:2017/06/04

    2017年6月2日晚,南京大学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博士生导师李友根教授做客我院财经法前沿论坛,带来一场题为“案例研究的方法与运用”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院长尹飞教授主持,胡晓珂副教授、邢会强教授评议,我院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讲座。李友根教授现为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等职,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1年),曾任南京大学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院长。

    李友根教授在讲座中,首先指出了研究“硕士论文的质量与案例研究的关系”时发现的问题——大部分硕士生对案例研究缺乏意识、知识和能力。李教授强调案例研究的三个重要性:第一,案例尤其是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是法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裁判的释法离不开法院对一些个案的解释;第三,案例研究有助于法学生从事法律职业。

    其次,李友根教授介绍了案例研究的三种类型,分别是个案研究、类型化案例研究及整体性案例研究。其中,个案研究主要是通过案例引出超越个案裁判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再受具体案情的影响,类型化为一般的理论问题,并运用法学理论进行回答,进而为之后的司法实务提供理论指导与借鉴。类型化案例研究主要适用于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案例的不同裁判结论立场可以给我们更多提供思考问题的切入点。整体性案例研究针对特定时间、特定地点范围内所有相关案例,主要寻找宏观的法律与社会变迁内在的逻辑关系,对挖掘中国本土性法律问题意义重大。

    最后,李友根教授对四种研究视角——部门法视角、法理学视角、法社会学视角及比较法视角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部分法视角有助于总结部门法规则在司法实务中如何适用、解释与续造。法理学视角站在理论的高度讨论具体问题,挑战现行法的局限,能很好地引领法治思想,推动社会进步。法社会学视角通过对某一领域案件的系统梳理,有助于考察法律制度、司法裁判、法学理论及社会发展的关系。比较法视角则要注意在移植外国法律制度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国家的国情及制度背景。李教授还结合了相关指导案例讲授如何运用案例研究方法。

    胡晓珂副教授在评议中首先表达了对李友根教授的感谢,并提出“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有一千条理由去热爱案例而没有任何一条理由去反对案例”。胡教授指出,使用案例的难点在于如何选取样本、分析样本及提炼样本。邢会强教授认为疑难案例对理论发展有重要意义,并鼓励同学们以匠人精神研究案例。

    本次讲座中,李友根教授以大量案例为例给同学们传授了“案例研究的方法与运用”相关知识,开拓了同学们的视野,培养了同学们案例研究的意识与能力。

    (文图/黄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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