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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工作坊成功举行——WTO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3/11/22

    2023年11月16日晚上6点,国际法工作坊通过线上方式顺利举行。本次工作坊的主题为“WTO案例评析——GATS”,主要围绕与GATS相关的典型WTO案件,由6组同学分别对案例进行简述和分析。我院沈健副教授参加并指导本次工作坊。

    21级法学本科生吴雨潇、王雨晴、王彦懿、章欣雨对“Mexico—Measures Affecting Telecommunications Services, WT/DS204/R”进行评述。在1997年以前,墨西哥的长距离通讯和国际通讯服务被Telmex所垄断,墨西哥授权众多运营商通过它们的网络提供国际电信服务。在此背景下,美国认为墨西哥的电信法规违反了GATS的有关规定,对美国运营商在墨西哥的电信服务贸易构成了障碍,并向WTO提起诉讼,要求墨西哥修改其电信法规。此案焦点是各成员国的电信竞争规则是否符合GATS的规定。案件审理过程中,WTO专家组认为墨西哥的电信法规违反了GATS的有关规定,限制了美国运营商在墨西哥的电信服务贸易,没有为美国运营商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因此要求墨西哥修改其电信法规,以符合GATS的规定,并采取措施保障美国运营商在墨西哥的电信服务贸易。

    21级法学本科生季润培、司笑丹、陈雅诗、马超斌对“European Communities—Regime for the Importation, Sale and Distribution of Bananas, WT/DS27/AB/R”进行评述。欧共体有着较大的香蕉消费市场,但受限于地理因素,生产香蕉的条件欠佳,当地香蕉仍依赖于进口。在此背景下,欧共体通过洛美协定和BFA关税配额再分配等相关规则规定了香蕉进口、配额和销售优惠政策。本案中,美国等香蕉出口国就欧共体的香蕉进口、销售和分销制度向WTO提起上诉,本案焦点在于欧共体的香蕉进口配额和销售制度是否符合其在GATT和GATS下的义务。最终,上诉机构认定欧共体的香蕉进口、配额和销售制度违背了其在GATT1994第3条第4款下的义务,对相关香蕉出口国形成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歧视,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

    21级法学本科生高相佳、孙崔巍、陈雨昕对“European Union and its Member States—Certain Measures Relating to the Energy Sector, WT/DS476/R and Corr.1”进行评述。本案中,俄罗斯向欧盟提起诉讼,对欧盟关于天然气和电力市场的相关法律提出质疑,其质疑的法律主要集中在欧盟的“第三能源法案”和跨欧洲能源网络法案。俄罗斯声称法案中部分措施违反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义务,而欧盟辩称案涉法律能够确保欧洲能源供给安全性。专家组认为,拆分措施并未对俄罗斯天然气企业造成实质性歧视,法案中的液化天然气企业和上游管道运营商的相关规定不是对俄罗斯企业的歧视。就第三国认证措施而言,俄罗斯认为其还未完成起诉的初步举证责任,且第三能源法案并未构成歧视。然而,克罗地亚、匈牙利和立陶宛等成员国的国内法对外国天然气管道服务公司提出额外评估要求被视为构成歧视行为。

    21级法学本科生杨舒茜、晏茂玲、丁洁、孙诗淇对“Chin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WT/DS413/R and Add.1”进行评述。本案中,美国向WTO提交了关于中国影响电子支付案的申诉。美国认为中国官方文件中的措施确立了中国银联在中国电子支付服务市场独一无二的地位。专家组分析案件后认为,在市场准入方面,中国未对模式1作出承诺,只对模式3作出了承诺;在国民待遇方面,中国对模式1和模式3都作出了承诺。专家组根据GATS第16条的规定得出结论,除了“香港/澳门要求”不符合GATS16条第2款(a)项的规定外,其他三项措施不违反相关规定。在对GATS第17条的审查中,专家组认为除了“香港/澳门要求”外的三项要求都不符合GATS第17条的规定。对于“香港/澳门要求”,专家组仅审查模式3,认可了中国在此要求下采取的一些不符合国民待遇承诺的歧视性措施。

    21级法学本科生谢东升、宋京科、余科、谢炜鹏对Rudolf Adlung撰写的论文“Export Policies and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Economic Research and Statistics Division”进行评述。文章主要探讨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出口政策的适用性和限制。该文首先指出,相较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GATS在政府采取与出口相关的措施时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然而,GATS的处理方式在措施性质(促进贸易还是限制贸易)、涉及的服务和服务供应商的国籍以及地域存在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其次,GATS适用于解决出口限制的争端,进一步证实该协议在某些情况下适用于出口限制。但目前GATS对于出口补贴的扩展并没有特定的政策限制,只存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一般义务。此外,文章还列举了部分影响服务贸易的政府措施的例子,简要讨论对于在GATS下更严格限制出口政策使用的需求和实现的前景。总体而言,文章的重点是关于GATS对出口政策的适用性和限制,并提出了进一步限制出口政策使用的需求和未来前景。

    21级法学本科生张瑜雯、刘志瑜、张雨霏、崔家乐对“United States - Measures Affecting the Cross-Border Supply of Gambling and Betting Services, WT/DS285/AB/R”进行评述。安提瓜和巴布达的博彩业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远程"博彩服务,是该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赌博日益普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和道德问题引起美国政府的关注。近年来,外国互联网赌博公司在向美国提供这项服务时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本案中,安提瓜政府认为,美国禁止互联网赌博对其互联网赌博业造成严重损害。上诉机关认为,虽然专家组采取《维也纳公约》第31条对“体育”进行解释存在一定的误区,但是采用第32条进行补充解释后基本同意专家组的观点。同时,根据GATS的一般例外规定,上诉机关基本认同专家组观点,认为相关措施具有合理性。

    沈健老师分别对报告同学提问,并就其发言进行点评。沈健老师指出,阅读WTO案例时要精读重要争议点和推理过程,只有在读懂的基础上才能理解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思路,做出有效的分析。

    文/廖   洁

    审/徐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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