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2013级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参加为期6个月的法学专业实习,担任法官助理。实习期间,协助法官从事二审及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工作。参与包括山林买卖合同、供用气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采矿权纠纷等在内的诸多类型案件,经调阅原审卷宗及分析申请再审理由,在指导法官的带领下,草拟案件审查报告、阅卷笔录、询问笔录、民事裁定书等司法文书。此外,还承担书记员的记录以及复印等工作。2015年9月获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专业实习实践杰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