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编译部副主任、副研究员董坤受邀为本院研究生带来题为“《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及延伸”的报告。董坤曾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等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50余篇,2017年3月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本次讲座是金融法实务论坛第三讲,也是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第四批青年科研创新团队“国家治理视角下的跨行政区划司法协同与社会发展”团队的第二场学术活动,由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金融法律风险研究中心承办。讲座由副院长李伟副教授主持。
此次报告从不同法系对于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或程序入手,主要从中国的视角来介绍了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内容。总体上分为三个部分:首先,董坤副研究员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历史演变轨迹,如数家珍般为我们梳理了79年《刑事诉讼法》、96年《刑事诉讼法》、《高法解释》、《高检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7年最新“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之间的层次与关系。其次,董坤副研究员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构成性规则做了详尽的介绍,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为线索,生动地讲授了对于刑讯逼供、威胁取供、重复性供述等非法言词证据的认定以及对于非法实物性证据的分析与判定。最后,董坤副研究员介绍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构成规则,从何为排除非法证据到排除谁的证据,对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做出了详实的讲述。
董坤副研究员的报告内容深入浅出、引人入胜,使与会师生对于证据排除规则有了深刻的理解。
(文/李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