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国际会议
预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外际〔2007〕105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外司际〔2018〕2260号)的要求,学校举办国际会议必须通过教育部“会议云平台”进行预报和正式申报,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复后方可正式对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学校已按要求组织完成2019年度重大国际会议及一般性国际会议的预报工作。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现再次启动2019年下半年一般性国际会议的预报程序,请计划在2019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举办一般性国际会议、尚未通过教育部“会议云平台”提交预报申请的单位及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完成预报工作。
请各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国际会议计划预报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未经预报的会议,在提交国际会议正式申报材料时将不予受理。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际会议发起人预报
计划在2019年下半年举办或对外承诺举办一般性国际会议的,请会议发起人于3月20日(周三)前使用本人中财大邮箱(后缀为cufe.edu.cn)注册并登录教育部“会议云平台”(http://econf.hust.edu.cn/),根据《国际会议报批平台使用指南-发起人》(附件1)填写2019年度下半年国际会议预报信息。
二、国际会议举办单位领导审核
各单位、部门的审核领导应使用在国合处备案的账户信息,依据《国际会议报批平台使用指南-审核领导》(附件2)审核本单位、部门填报的2019年度下半年一般性国际会议预报信息,并于2019年3月22日(周五)前审核完毕。
三、正式申报
举办国际会议的计划获批后,请会议发起人在正式对外公布会议信息或作出承诺4个月前通过“会议云平台”(http://econf.hust.edu.cn/)提交举办国际会议的正式申请。请各单位及部门高度重视国际会议提前4个月正式申报的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 “一般性国际会议”包括:
(1)经各学校和单位严格审核后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外宾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400 人以下的一般性国际会议;
(2)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
不包括:
(1)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
(2)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此次预报的“2019年度下半年一般性国际会议”既包括拟在2019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召开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也包含2019年后举办,但须在2019年下半年对外承诺的一般性国际会议。
联系人:郭枫、陈若愚 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509
电话:62288337
邮箱:waijiaocufe@126.com
国际合作处
2019年3月4日
附件1:国际会议报批平台使用指南-发起人.pdf
附件2:国际会议报批平台使用指南-审核领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