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和图书信息资料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帮助我院学生开展勤工俭学,经研究,我院决定招聘学生助理3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拟招聘学生助理男女生各1人,限研究生,其中女生要求英语水平较高,能进行日常口译和笔译;图书信息资料中心拟招聘学生助理男生1人,限大二学生,要求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凡我院学生均可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生活困难的学生;已被聘为本科生班级工作助理、研究生助教和研究生行政助管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工作职责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进行学术交流、外事接待和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学生助理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进行图书信息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10小时,每月工作时数应不低于32小时,并不得占用上课时间。
四、劳酬及支付方式
获聘学生由学院统一发给适当劳务补助,具体金额依据学院考核意见及工作时数确定,每学期按实际工作月数支付。补助标准为260--400元/月,核算依据详见《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06]149号)。
五、申请办法
凡申请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学生助理和图书信息资料中心学生助理的学生,请于2007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分别到李炎老师和张哲老师处报名,过期不侯。
我院将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聘用。一经聘用,学生应按要求完成岗位职责。对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学生,学院可予以解聘。受聘学生因故不愿继续承担该项工作的,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决定是否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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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