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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李轩副院长应邀出席“《律师法》修改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研讨会并出任评论人

    发布时间:2007/09/30

          2005年12月10日,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办、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研究中心协办,以“《律师法》修改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为主题的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会议厅隆重举行。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巩沙、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研究中心主任兼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副院长王振民、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肖太福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莫纪宏、程洁等知名学者及北京各大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近百人出席会议并就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我院李轩副院长应邀出席了会议并就莫纪宏教授等人的主题演讲发表了现场评论。
         自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律师业走过了飞速发展的八年,律师队伍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高速发展,现行《律师法》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立法的滞后不但使律师的权益保障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同时也严重制约了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修订出一部更为科学、完善的《律师法》势在必行。本次研讨会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以及相关实体法律制度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了《律师法》的修改与执业律师的权益保障问题。李轩副院长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对现行《律师法》存在的弊端以及公民权利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问题有着来自学者和律师的双重体会,在现场评论中他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就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评价。他在评论中指出:司法机关与律师共同构成了法律职业主体,在二元对立仍然是非严重的社会中,律师与司法机构的利益协调能够推进公民私权利与国家公权力的协调,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缓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他强调立法制度的完善必须避免最高权力机关过多听取部门意见的干扰,作为一个正在大力推动宪政建设的法治国家,完善律师权益保障机制,走好律师维权之路,需要学术界和律师界的共同努力。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律师作为维护人权的主力军,其权利的维护在推动国际人权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研讨会在热烈、融洽的气氛中结束,与会者热情洋溢的讨论使会场时刻迸发出思想的火花。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坚定了广大律师推动人权保障的信心与决心,为人权保障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供稿:沈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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