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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理事长谢哲胜教授应邀莅临我校发表学术讲演

    发布时间:2007/10/01
        11月29日晚,应我院的邀请,台湾财产法暨经济法研究协会理事长、台湾中正大学教授理事会会长谢哲胜教授在主教学楼206教室做了题为“中国物权法草案评析”的学术演讲,讲演由我院院长甘功仁教授主持,我院副院长李轩副教授以及耿利航副教授、尹飞副教授、研究生干事马安静老师等出席了此次讲演。
        甘院长对谢教授莅临我校发表专题讲演表示欢迎,对谢教授在民法学上的成就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表示讲座将采取主题发言和现场对话相结合的形式,以促进现场师生之间的交流。
        谢教授在讲座中首先简要的介绍了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人们行为的引导作用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民事行为中的重要性,以此作为引言,他又讲述了物权法基础理论中的资源分配、公有土地所有制下的物权法理论等问题,他着重就物权法定主义的取舍和物权的公示两个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结合法国、日本等国物权立法的模式主张在大陆物权法的制定中应当放宽物权法定主义原则的适用,同时采取登记对抗的做法。
        谢教授的主题讲演结束之后,谢教授和我院耿利航、尹飞两位老师就物权法定主义的取舍和物权的公示两个讲座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现场的讨论。他们分别从不同立法模式的利弊、交易安全、对当事人的影响等方面表明了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现场的讨论气氛活跃,三位老师各自回应对方的观点,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讲座也在这种讨论中达到了高潮。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天的讲座使大家学习到了当前物权法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同时也对今天的讲座在形式上的一些创新表示欢迎。

     


    图为谢哲胜教授演讲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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