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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院新聘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等一批法律实务界资深专家为法律硕士(J.M)导师

    发布时间:2007/10/01
        今年9月,我校新一届法律硕士(J.M)研究生即将入学。为做好法律硕士(J.M)研究生培养工作,全面贯彻 “全员全程双导师制”,我院增加了兼职教授和兼职法律硕士导师的选聘力度,在原有兼职教师队伍基础上又相继聘请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红松、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邵敬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邹志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处处长王艳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钟达先、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董春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薛峰、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室副主任龙显雷、联想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子宽等十余位资深法律实务专家作为法律硕士(J.M)导师。自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兼职教授聘任制以来,我院广泛延聘法律界、经济界资深人士作为兼职教授和兼职法律硕士导师,充分借用社会资源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这些兼职教师在加强我院实践教学环节、提供学生实习机会和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方面效果十分显著,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复合型人才、着力打造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培养基地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长期以来,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 优化师资结构 , 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我院此前已经广泛延聘了包括我国著名律师(《中国律师》杂志创始人)张思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高宗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生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原证券法修改小组组长许健、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任卫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张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文先保、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副局长王利民、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局长王令浚、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彭晋新、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中国证监会法规部原主任王超、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李波、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王公义、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霍宪丹、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主任白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兼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副司长邓甲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陈敏、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丽洁、人民日报群工部副主任龚金星、法制日报副总编伍彪、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刘桂明、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郭林茂、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郑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肖龙、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新生等在内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我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琪、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张炜、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王醒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程美芬、中信实业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佟英、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陈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汤世生、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主任白萍、中国法学杂志编审黄欣、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北京市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家力、北京市方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卫清、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北京市昌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蒋五四等一批资深法律实务专家和知名律师担任兼职法律硕士( J.M )导师,在全国率先实行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在职研究生学员“全员全程双导师制”,采取邀请兼职导师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我院还延聘了大量海外华人或台湾地区知名法律专家作为兼职教授,其中包括日本日生保险公司保险研究部门主任研究员沙银华(上村银华)、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陈志武、台湾政治大学乐动体育最新官方入口赖源河、台湾浩华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张耿铭等。
        实践证明,我院兼职教授和兼职法律硕士( J.M )导师在我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促进就业等方面正日益发挥着不可低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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