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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1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6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毕业生毕业、离校的各项工作,现将2016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目前,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校发〔2016〕39号)的文件精神,持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就业岗位推荐、未落实去向毕业生帮扶以及毕业生职前教育等各项工作,在确保实现我校年度就业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力争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质量。

    二、妥善安排毕业生毕业离校相关工作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我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及派遣工作的具体安排,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理程序;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好毕业生按照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认真办理卡证销退、学费补缴、贷款归还等离校手续;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相关工作,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教育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关注群体差异,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结合毕业生关怀工程的有关安排,收集整理毕业生求职经验材料、优秀事迹材料,鼓励优秀毕业生代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要给予未落实去向和特殊群体毕业生更多的关注和指导,做好持续的心理疏导和就业帮扶;同时要以毕业情境教育为契机,做好毕业生爱国情、母校情、师生情、同学情教育以及文明离校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理性表达离校心情,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安全有序。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网格责任落实好相关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各教学单位在毕业生派遣离校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将《2016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期间值班安排表》送至学生处大学生就业与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值班时间为6月23日至30日晚6:00至次日早7:0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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