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17年8月1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节目就该意见作出报道,专题采访我院院长尹飞教授。该采访在《全国新闻联播》节目中作为头条新闻播出,并在次日央广《新闻和报纸摘要》等节目中多次重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类违约、合同解除的案件比较多,民事刑事交叉、民事行政交叉案件也越来越多。在央广的采访中,尹飞教授分析,最高法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直面此类问题,提出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意见》强调,“要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严格依法认定合同性质、合同效力、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妥善处理民行、民刑交叉问题,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这个指导思想对于鼓励交易、维护诚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可控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提出,各类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虚假陈述、虚构产品、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甚至骗取消费者养老钱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此《意见》提出,对于各类金融案件的审理,要突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尹飞教授表示,一方面要宽容,另一方面要引导,更要强调规范。另外《意见》还强调“要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的行为,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通过这样的指引,应该能够发挥对于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遏制作用。有力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针对“僵尸企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的问题《意见》要求,要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尹飞教授指出,尤其提出了要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切实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要积极探索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意见》情调要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这对于维护诚信,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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